农民工工资拖不得 法院调解进病房

昨天上午,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开庭审理时,其中一被告董某因受伤住进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不能到庭。考虑到农民工工资拖不得,法官当即决定,通过电话先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制作笔录及调解书。下午又马不停蹄赶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病房,给董某讲解后,董某在笔录上签了字。



就这样,一起近12万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得以及时妥善化解。


(来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通讯员 付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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