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秭归县“幸福村落”建设被纳入全国农村社区治理试验项目;2019年,秭归县以“幸福村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村落自治模式被评选为全国乡村治理20个优秀案例之一。近年来,秭归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在经济发展、基层治理、乡风塑造、生态保护等诸多方面发挥旗帜作用,乡村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固本培元加强党的领导
始终坚持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把党的组织建设到村落、党组织活动开展到村落、党的领导干部聚拢到村落。进一步完善了村级党组织构架,在原有“村党组织-村落党小组-党员”基础上,强化村以下党支部建设,把党支部建设到村落,全县在村落一级建立党支部310个;广泛开展村落党支部“一点两员”建设,即在村落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乡镇党委给每个村落党支部选任一名支部工作指导员、一名支部活动联络员,指导村落党支部活动开展。
在全县2035个村落基础上,按照“3名及以上党员的村落单独成立、不足3人的村落与邻近村落联合成立”的要求,成立党小组1643个,凡需村落理事会议定的事项必须先由党小组会研究议定,有效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的领导。支部下沉到村落后,村落支部的党员与群众沟通联系更加紧密,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力得到充分发挥。
“三治融合”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深化自治促发展。充分考虑地缘、血缘、亲缘、利缘、文缘等关系,本着“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合理划小治理单位,实现村落、小组、网格三统一;2019年初村落换届后,全县174个行政村、划分为2035个自然村落,推选村落“两长八员”(“两长”即党小组长、村落理事长;“八员”即经济员、宣传员、帮扶员、调解员、监督员、管护员、环卫员、张罗员),围绕“十个得到”目标实行村落自治。
推进法治增和谐。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向174个村派驻法律顾问,聘请律师进村落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制订村规民约、村落公约、规章制度等,引导村落依法管理。
加强德治树新风。以“立壮志,改陋习,树新风”活动为抓手,践行“忠、孝、勤、和、诚、洁、德、礼、俭”的文明新风,构筑起村民的精神乐园;在遵守村规民约基础上,结合村落实际制定村落公约;将公益创投引入村落,在村落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鼓励村落群众人人做公益,通过公益创投、领取积分、兑换奖品、授牌表彰等方式,激发群众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
村落夜话拉近干群关系
结合脱贫攻坚,以村落为平台,县乡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村落党员群众经常利用傍晚时间聚拢到村落院坝开展“村落夜话”,面对面讲政策、话民生、谈和谐、谋发展,架起党员干部与村落群众“连心桥”。
数据显示,全县目前开展村落夜话达2500场次,收集问题和建议2.5万余条,存在的情绪得到疏导,发现的问题得到破解。“村落夜话”活动引入村落后,通过干群之间的深入交流,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通过交流了解了群众的痛点和盼点,能够形成合力解决一些群众所期所盼的现实问题,基层党组织的执行力进一步得到增强,很好的起到了服务群众的目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来源:秭归党建公众号)
责任编辑:肖飞;值班编辑:赵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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