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宜昌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县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命令:
一、全县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自2020年1月25日6时起,对全县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及水上客运船舶、轮渡等实行交通管制:
1.全县所有高速公路入口封闭(包含九里高速出口、曲溪高速出口),绿色通道除外。
2.与长阳、巴东、兴山、夷陵区等县域之间国省道、主要干道封闭(包含长宁隧道口、金杨加油站)。
3.茅坪城区出口路封闭。
4.秭归长江大桥及聚集坊交叉路口封闭。
5.半高山以上农村公路封闭。
6.乡镇之间干道封闭。
7.全县长江干支流人行渡口、轮渡封闭。
二、公安交警部门、交通部门与各乡镇之间加强工作协调,全力做好辖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管制工作,涉及普通公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车辆、绿色通道的车辆,优先放行,收费路段免费放行。冷链运输车辆、重型载货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优先放行,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保障工作。
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秭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来源:秭归发布)
责任编辑:汪 勤 值班编辑:周桂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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