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公安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人员聚集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已处于关键阶段,广大市民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但仍有极少部分人员违反县防疫指挥部的命令,进行聚餐、聚会、打牌等聚集活动,严重妨害了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秭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命令,现通告如下:


一、违反县防疫指挥部的命令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打牌等聚集活动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予以处罚。


二、防疫期间进行赌博活动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从重予以处罚。


三、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同步移交纪委监察委。


四、鼓励广大市民对聚集活动予以举报,查证属实,予以奖励。


特此通告。


秭归县公安局

2020年2月3日



(来源:秭归融媒)

责任编辑:韩晓晴 罗梅;值班编辑:何昭盈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