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加强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2月4日开始,秭归县医保局根据《宜昌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规范》(以下简称《暂行规范》)的要求,对茅坪城区内医保定点药房和诊所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本次检查突出三个重点,一是查三本信息台帐的建立情况,即1月27日以来个人账户消费金额较多的台账、诊治或购买退热药和镇咳药的信息台账、外来人员就诊的信息台账;二是查“两定机构”是否按要求平价销售口罩、消毒药械,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佩戴口罩上岗,是否对就诊和购药人员测量体温并按要求上报发热病人;三是查各单位对《暂行规范》的具体要求落实情况及“进销存”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通过对已查14家“两定机构”的检查发现,工作人员均佩戴口罩,对就诊或购药者测量了体温,并设置门障避免人员聚集,没有发现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其中13家单位按要求登记了大额消费和退热药物台账,12家单位健全了“进销存”信息化建设。县医保局对不执行《暂行规范》)要求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将继续对“两定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共同为抗击疫情,提供医疗保障。
(来源:秭归融媒)
责任编辑:周陶 罗梅;值班编辑:何昭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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