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有序恢复全县当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3月11日通告精神,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级、分类分时”精准管理,结合全县疫情形势,现就有序恢复全县当前生产生活秩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
(一)有序恢复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市场经营活动。实行限制清单管理,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可以有序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在店内消费的堂食类餐饮(含机关内部食堂)等,疫情全面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各经营门店要严格做好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控制人员密度、间距,禁止未戴口罩人员进入。全县所有的经营场所严禁宰杀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
(二)“四上”企业复工复产报县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其他市场主体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三)全县所有工程项目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加快复工。县级项目复工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乡镇的项目复工由乡镇政府审批。各业主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全面落实“一企一策一组”疫情防控和安全、环保等措施,做到防控机制、疫情防控员、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六个到位”。
(五)所有市场主体、项目复工复产前必须签订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承诺书。
二、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防输出。继续实施严格的离秭离鄂通道管控措施,继续保留县界交通卡口。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对外出务工人员返岗、上学、经商和滞留在秭外地人员,可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精准输送。
(二)严防输入。加强省内高风险地区及省外返秭来秭人员的跟踪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同时做好滞留在外人员安全有序返秭的服务保障工作,将返秭人员纳入我县疫情防控管理。
(三)严防反弹。严格管控“四类人员”,对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解除的疑似病例严格实行居家隔离观察及健康跟踪管理;加强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发现、报告,疾控机构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跟踪管理。对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看守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严格封闭管控。
(四)科学有序做好社区(村)管控措施调整工作。全县居民可凭健康码“绿码”或有效健康监测证明错峰出行。居民外出必须戴口罩,不串门、不聚集,相互之间保持1.5米距离。
(五)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各乡镇要加大加密流动人员和车辆的管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重点巡查和查处不戴口罩、人员聚集、无“绿码”外出等行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确保社会面干净,维护公共安全。
三、加强小区、村落管理服务工作
(一)社区(村)管控措施调整后,包保责任“1+1+N”服务模式不变、力量不减。
(二)应急响应期间,继续保留小区值守卡岗,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加强对进出人员的健康码查验或通行证明检查。
(三)继续做好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对已出现确诊病例的家庭户仍然实行封闭管理。
(四)加强公众防病知识和防护技能的普及,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家庭室内环境通风、定期消毒等措施,积极开展卫生环境整治、灭“四害”等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小区楼道、垃圾站、电梯等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的消杀,积极开展群防群控。
(五)加强对孤寡老人、困难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关爱,落实好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
(六)做好小区、村落的矛盾排查与化解,确保社会面稳定。
四、安全有序恢复县内城乡交通,适度开放城市公共空间
(一)对市域内出行、省域内出行、省外返秭出行,严格按照《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的通告》(第13号)执行。
(二)恢复私家车在县域范围内出行;有序恢复县内城乡班线客车,实行“点对点、一站式”运输,限时限班限量,实名制登记乘车;有序恢复县内人行渡船、汽渡;有序恢复城市公交,优先保障上下班乘客,提倡老年人在上午9点后错峰出行。所有乘客必须佩戴口罩、凭健康码“绿码”或有效健康监测证明购票乘车。
(三)有序开放城镇广场、停车场、公园、室外体育场、景区等公共空间场所。严禁开展广场舞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文化娱乐活动。坚持白事简办、红事延办。
五、继续延迟学校开学
县内中小学、职教中心、幼儿园等继续实行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
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员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及时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持续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做好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服务保障,强化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压实企业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疫情防控监管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包保单位的包保责任。物资保障部门要全力保障单位和企业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生产要素的稳价保供;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督办通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形势随时进行动态调整。
秭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来源:秭归发布)
责任编辑:罗梅 周陶 值班编辑:何昭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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