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确立了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原则,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秭归县司法局杨林桥司法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严格管理,解决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巩固改革成果,促进社区矫正规范发展,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图丨杨林桥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新型电子定位装置的配备,更是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便利有效的管理。例如:办理E通,对矫正对象进行定位监管,随时随地就能摸清其定位轨迹,了解其动态信息;对给予书面警告和训诫的人员,佩戴电子定位手环,时刻提醒他们要严于律己,杜绝再次违纪及重新犯罪。截至目前,该辖区已有4名社区矫正对象佩戴电子定位手环。
新形式,新管理下的社区矫正工作,处处洋溢着一片新气象、新生机。
(来源:杨林桥司法所)
责任编辑:罗梅 值班编辑:周小雨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