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
➤缴费须知
1.缴费方式:
①秭归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自助终端机均可缴费。
②通过“医保心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认定,打开“医保心服务”微信公众号→“医保缴费”→“灵活就业缴费”→填写身份证号码进行缴费认定,可选择“中断缴费”或“正常缴费”→生成《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认定单》,保存并截屏(无需打印),凭认定单到秭归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
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秭归县医疗保障局 (长宁大道26号秭归县医保局大厅10、11号窗口)办理。
2.缴费时间:
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任一时间均可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若遇双休,只能提前),须在上次缴费截止日之前续缴,否则将形成断保,无法正常享受医疗待遇,由此带来的影响参保人员自己负责。2020年度医疗保险最长可缴至2022年6月。缴费后可通过“医保心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
3.按10%和5.5%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区别:
按10%缴费的,既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又可根据参保人员年龄按人员年龄划分个人账户;按5.5%缴费的,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不划分个人账户。
4.医保个人账户划分比例:
未满35周岁的按3%,年满35周岁未满45周岁的按3.5%,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按4.8%,年满60周岁未满70周岁的按5%,年满70周岁的按5.2%。
5.医疗保险费免缴对象及时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灵活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个人只需要纳养老保险),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由个人缴费。
6.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医保,选择参加职工医保后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
0717-2883131(秭归县医疗保障局)
0717-2883167(秭归县税务局)
(来源:秭归发布)
责任编辑:韩晓晴 值班编辑:吕梦川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