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

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以下为批复全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来源:人民网)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