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立足“四化”确保执纪落地

4月11日,秭归县纪委召开执纪到位督办会,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多部门对2016年度一季度了解案件进行了通报,确保相关党员干部的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近年来,秭归县纪委从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执纪水平入手,规范工作程序手续,努力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体系。

立足规范化,构建处分执行到位的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了《案件执行制度》、《处分执行报告制度》、《暂扣财物工作管理办法》,将《湖北省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原文转发至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把执纪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立足精细化,守牢处分执行到位的每道关口。对处分决定执行实施“一案一标准”,将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执行内容以书面形 式交由各责任单位对应落实,包含处分决定宣布、处分文书入档、职务级别调整、年度考核等次、工资奖金发放、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等每一道关口,力争 达到“处分一件、执行一件、到位一件”的目标。同时,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对党员、监察对象采取强制措施、判处刑罚后在一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通报 情况,依纪依法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党组织切实履行执行主体责任,防止因信息交流不畅、工作衔接不到位导致的执行滞后现象。

立足常态化,健全处分执行到位的督查体系。坚持平时查与定期查相结合、专项查与综合查相结合,通过督查常态化,促进 相关单位明确责任、提高认识。按照执行不到位、案件不了结的要求,由审理室负责对处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监督。审理室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由 领导出面实行“压力传递”。2015年在对上年度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进行清理时,发现县直单位一名受处分人员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其年度考核格次仍 为合格,主管常委亲自协调督办,保证了该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执行到位。

立足人性化,适时开展回访教育及后续帮扶。坚持每季度回访1-2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多次回访。在开展回访教育 时,除对受处分人员做好思想工作外,重点对工资待遇、工作安排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力求通过回访教育,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帮助 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正确对待处分,从而做好处分执行的后续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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