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秭归县公安局在做好巡逻执勤,卡点守候,舆情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主动作为,强化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为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通告明示。1月29日,县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控的通告》后,当晚秭归县公安局立即梳理防疫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发布了《秭归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通告》;2月3日,发布《秭归县公安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人员聚集的通告》,通过上述两个通告明确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处理的法律依据,处罚幅度。
二是宣传告示。第一,通过传统媒体县电视台以滚动字幕、播放全文的形式宣传。第二,在秭归公安、秭归发布等新媒体上宣传。第三,制作抖音短视频宣传。根据相关案例制作抖音短视频,目前浏览量已达55.3万,点赞已达4.1万。
三是处罚警示。目前,该局根据通告,行政拘留1人,强制送医(精神病人)2人,处罚车辆违规上路通行103次,处理人员聚集2起8人,责令立即解散。
(来源:秭归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汪勤;值班编辑:何昭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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