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建成区人员流动管控的紧急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全民责任,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县城建成区人员流动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有封闭条件的小区全部予以封闭,单门进出;没有封闭条件的小区以及城区杂居小区,由社区、物业公司和包片责任单位组建联合防疫工作队,负责值守各个出入口。所有居民出行一律凭证通行,居民随身携带通行证以便查验。


二、从即日起,由各社区(村)按每户“三天一证”标准,发放《居民通行证》;通行证仅用于居民外出就医、购物等,使用时坚持“一证一人、一人一次”原则。


三、各小区居民外出,由物业公司或联合防疫工作队安排人员负责查验通行证件;返回小区时,由工作人员现场予以收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上下班凭所属单位工作证通行。


四、全体居民凭《居民通行证》进出药店、超市、医院等,不得在街面逗留、闲逛或外出串门。各药店、超市、医院等,必须严格查验进入人员《居民通行证》,对管理不到位的,一律严肃处理或予以关停。


五、公安机关加强路面查验工作,凡发现没有携带相关出行证件的群众,由公安机关强制劝返;不听劝阻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予以处罚。


六、各小区人员管理实行“县级领导包片、县直单位或物业公司包小区”责任制,凡发现未执行本通告规定的小区外出人员,一律追究包片责任区县级领导和包片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责任。


七、县城各城郊村(九里村、陈家冲村、银杏沱村、杨贵店村、金缸城村)严格按照本通告执行。


八、就医陪护等特殊情况由茅坪镇防疫指挥部负责处理。


各乡镇可参照本通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员流动管控措施。


敬请广大市民互相转告,自觉遵守。由此造成的不便,请予理解和支持。


本通告从2月11日起施行。

  

秭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来源:秭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编辑:肖飞 值班编辑:赵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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