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归县政府挂牌督办一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秭归隆盛针织有限责任公司成衣生产车间列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批复》(秭政函[2016]16号),同意对秭归隆盛针织有限公司成衣生产车间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挂牌督办。

4月6日,大队监督员对秭归隆盛针织有限公司成衣生产车间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厂房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厂房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等多个问题,秭归隆盛针织有限公司成衣生产车间属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车间,一旦发生火灾危害性较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针对发现的问题,大队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GA653-2006), 经集体研究,判定该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秭归隆盛针织有限公司成衣生产车间列为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成立了督办责任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杨劲峰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政府责任督办人,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及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经信局为政府主管部门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责任人;县消防大队大队长为监管部门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责任人,负责协调和督促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跟踪督办;秭归隆盛针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确保在整个期间内消除火灾隐患。

秭归县政府要求公安、经信等职能部门加大联合监管力度,采取新闻曝光,舆论监督、行政问责、依法处罚等多种行政手段和管理措施,推动重大火灾隐患迅速、有效整改;秭归隆盛针织有限公司若不能的按时落实整改,上述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封、取缔、撤销其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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